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對該項目進行邀請招標。符合本項目邀請公告資格要求且接受邀請的投標人可參加該項目投標,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項目。
2.2 項目地點:鹽城市境內。
2.3 招標內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項目,根據安全標準化相關要求,對我司原有的應急預案、安全管理制度等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4 服務期要求: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
2.5 驗收標準:安全管理體系成果文件完成,提交甲方審核通過。
三、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經營范圍必須包括安全技術咨詢服務。
2、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且非法定代表人。
3、投標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4、招標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招標人堅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fā)現以他人名義投標的,沒收其全部投標保證金,如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6、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四、招標文件領。
1.請符合資格條件且接受邀請的投標人于2024年1月26日18:00時前至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領取開始及截止時間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
2.領取地點: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qū)高旺溝路與204國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棟B9號樓7樓西戶)。
3.聯(lián)系電話:吳女士18361117595
五、本項目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六、投標保證金
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陸佰元整(¥:6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險或保函、電匯、轉賬、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除現金外),且開標時需提供相關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具體形式由投標人自主選擇。
開戶名: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鹽城市分行營業(yè)部
銀行賬號:1109660109000003818
注:1、投標保證金如采用線下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險或保函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紙質原件,如采用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截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投標保證金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直接交給招標人。投標人如未按文件約定提供有效的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2、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yè)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 ] 17 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fā)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原件彩色掃描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需提供查詢截圖)
七、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八、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學海路和尚義路交叉口
聯(lián)系人:陳女士
電話:18205106618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江蘇錦東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學軍
聯(lián)系電話:1339067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