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廢輪胎處置項目招標公告
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廢輪胎處置項目已經批準實施,F(xiàn)根據(jù)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施公開招標方式。
一、項目概況:
(一)招標人名稱: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廢輪胎處置項目。
(三)項目地點:鹽城市。
(四)招標內容: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廢輪胎處置。處置對象為標段范圍內的報廢輪胎,詳見處置清單。
(五)本項目處置的范圍如下:
報廢輪胎。
二、服務周期:簽訂合同后7天內將處置物全部處置完畢,具體服從招標人要求。
三、限價:
限價為 40200元,招標人將拒絕低于限價的投標報價。
四、投標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完成上述報廢輪胎處置能力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申請人近三年內沒有被司法部門或行業(yè)管理部門查處;或雖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被依法取消投標資格但期限已滿的;或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行為的、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滿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tài)。
3、投標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fā)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五、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800元,以現(xiàn)金方式遞交(信封密封)。
六、本項目采用“價高者得”,如投標最高價價格相同時,采用抽簽確定中標人。
七、投標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注明聯(lián)系方式及郵箱)
2、投標報名地點: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鹽城市青年路8號)6樓609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單位介紹信原件(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掃描件)。
4、招標文件工本費: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時間:2023年11月27日15時00分前。
開標及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鹽城市青年西路8號江蘇仁禾中衡605室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楊主任
聯(lián)系電話:15851088381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青年路8號
聯(lián)系人:王工
聯(lián)系電話:15722480305
郵箱:1272138075@qq.com